1994年商南开河的王某某酒后与其哥嫂发生矛盾,其嫂身中刀伤,经抢救多日后死亡,当时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王某某当晚外出务工,2009年底被抓捕归案。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张慕春律师为其辩护,一审法院对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