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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文敏律师
祖文敏律师
云南-昆明
主办律师

12岁男孩为何在父亲死亡后起诉亲生母亲

继承2012-09-20|人阅读

祖文敏律师的经典案例——

X、高XXXX法定继承纠纷

本案疑点、难点12岁男孩为何在父亲死后要起诉亲生母亲?亲生母亲为何丢下未成年儿子不管?孩子谁来监管?孩子的衣食住行谁来负担?叔叔于危难之时伸出缓助之手,自愿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案情简要被告刘XX与被继承人李XX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了原告小李,原告高XX系被继承人李XX的母亲,李XX的父亲早些年已去世。被继承人李XX2010426因交通事故死亡,死时没留遗嘱。两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分割以下遗产:①、交通事故赔偿款253845元。②、昆明市北效长地埂123单元10号房屋一套。

律师分析原告小李系未成年人,在父亲出车祸死亡后一般情况下只能依靠母亲生活,但是小李小小年纪,却要状告自己的亲生母亲。肯定事出有因。后来祖文敏律师了解到,由于小李的母亲刘XX长期以来只管自己玩乐,经常外出游玩,外出前还将门锁换掉,导致小李无家可归,吃住无着落。刘XX没有履行其监护职责,对小李不管不问,不拿学费,导致小李小学毕业后无法上中学。钱XX是小李的亲叔叔,知道小李的情况后,将小李接到家中照顾其生活,供其吃住,小李也愿意与叔叔一起住。了解了以上情况后祖文敏律师还发现一个难点,法律规定未成年的监护人首先是父母,本案中未成年小李在父亲死后其母亲刘XX是当然的监护人,刘XX不能可既是被告又是原告的监护人。但是其母未能尽到抚养监护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未成年的父母所在单位在近亲属中指定。本案就是属于这种情况,祖文敏律师据此规定,到小李父亲李XX所在单位昆明市XXX公司请求指定钱XX为小李的监护人,该单位在了解事实后出具了指定监护人的证明,解决了原告小李在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的问题。这样,原告小李就可以起诉母亲刘XX了。

办案过程:祖文敏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到房管局调查房屋状况了解到昆明市北效长地埂123单元10号房屋系李XX与刘XX的夫妻共同财产。祖律师又到交警队查询李XX交通事故中的赔款数额及支付情况。

庭审: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审理中祖文敏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向法庭出具了一系列确实充分的证据,法庭也认可了钱XX是原告小李的监护人,祖文敏律师向法庭主张原告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还向法庭主张将房屋产权判给原告,交通事故中赔偿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归原告小李一人所有,法院采纳了祖文敏律师的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继承人李XX位于昆明市北效长地埂123单元10号房屋归原告小李继承所有。

二、原告高XX、小李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被告刘XX房屋货币补偿人民币171860元。

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未支付的交通事故赔偿款人民币53600元归原告小李和高XX继承人民币38600元;被告刘XX继承人民币15000元。

四、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确认的王XX赔偿款,由原告高XX、小李各继承人民币62711.60元、被告刘XX继承人民币53752.80元;抚养费人民币13615元归原告一人所得;丧葬费人民币7209元归原告高XX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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