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资深大律师:王亚东,男,法学学士、硕士,擅长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房地产诉讼、公司法律事务等法律业务。现为河北省著名律师事务所——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地址: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自1995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王亚东律师在国家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几十篇,法学理论深厚;办理各种案件380余件,效果良好;现担任多家企、事单位的法律顾问,获得聘用单位的一致好评。 郑重承诺:本律师开展风险代理业务 一、诉讼案件:不胜诉,不收费;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不满意,不收费; 三、债务纠纷:首先为当事人索回欠款,再收取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用。 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和个体户为维护业务关系,不敢向客户索要剩余不多的合同尾款,久而久之,积少成多,损失不小。针对这种情况,王亚东律师特别设计了一个催款函,以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内部法律部门的名义向债务人发出催款函,要回很多长期债权。这样,不用当事人亲自出面,而是由律师以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内部法律顾问的名义出面催收欠款,既不伤双方单位的和气,又迫使债务人摄于法律的威严偿还了债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办案宗旨:作为律师,说出当事人想说又说不出的话,为当事人想到想不到的事。通过律师的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个人尊严和平等的价值需求,保护其合法权益,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对面秀园路东行200米路南) 电话:13833075796 QQ:1622389813 邮箱:wyd542@126.com 2005年1月5日,原告张建华将自有客车转让给被告李秋生,同年12月25日,被告李秋生将该车转让给被告欧阳小毛。农历2006年正月,该车再一次由被告欧阳小毛转让给被告张国刚,但是以上转让均未办理机动车产权过户手续。事隔三年后的2008年10月,原告张建华接到了遂川县交通稽查征费所的限期缴费通知,张建华催促被告李秋生去缴费,被告李秋生置之不理,原告只好自行缴费。后原告自己追偿未果,遂将三被告都起诉至法院,请求归还原告垫付的费用并办理过户手续。 一审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本案客车的实际车主为被告张建华,但是被告李秋生、欧阳小毛在取得车辆后陆续将车辆转让,却未依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均应承担连带责任。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