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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庆波律师
孙庆波律师
山东-临沂
主办律师

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2012-03-06|人阅读

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 2012____2__12__日在_山东康桥(临沂)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

出让方:  ***   (以下称甲方)住所: 临沂兰山区****   

受让方:  ***     (以下称乙方)住所: 临沂兰山区****  

  *** (以下称丙方)住所:临沂河东区****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____300_万元人民币,占10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50 %股权作价__ _2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50 %股权作价___ 200 ___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丙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 (承诺和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丙方的股权为甲方、乙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各方签字生效后,一方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双方转让额的20%作为违约金,给付守约方。

第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 4 份,协议各方各执 1 份,标的公司执 1 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2012 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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