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细香律师
王细香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离婚纠纷

其他2012-06-13|人阅读
案情简介:王女士与丈夫刘某2008年结婚,2009年育有一子,2010年王女士因感情不和起诉与丈夫离婚。丈夫婚前按揭购买房屋一套,其余财产王女士并不知情。

委托经过:王女士满脸愁容的来到律师事务所找到我,咨询如何能尽快打赢离婚官司并争得儿子抚养权,我决定接受委托,尽力维护王女士的合法权益。

办案经过:首先询问了王女士离婚原因,了解到男方曾有家庭暴力,为此当地派出所曾两次出警。后了解了男方的工作单位以及该单位工资发放的开户行。接受委托后,我们申请法院调取了派出所的出警记录、男方供职公司的工资账户信息以及房屋银行还贷情况等证据材料。

在了解该情况的基础上,我们替王女士对双方的财产分配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计算,将王女士之前的诉讼请求的10万元变更成了30万元,并提高了子女抚养费标准。开始男方态度强硬,在条件上丝毫不让步。但经过我方律师耐心细致的沟通之后,对方同意与我方调解但条件比较严苛,我方律师不断鼓励王女士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轻易放弃。同时我们不忘及时多次的与主审法官进行良性沟通,取得了法官的有效支持。最终男方顶不住压力,全盘答应了王女士的所有要求,并及时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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