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林炜昕律师
林炜昕律师
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获得缓刑的被告

刑事辩护2013-01-07|人阅读

我过去从事过19年的刑事侦查工作,现在做为律师,我办过不少刑事案件,这个案例应该是我感触颇深的,案件情况:2011年,王某因为冒充警察盗窃商店的PSP游戏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起诉书查明案值达到3万2千元,这起案件我从侦查阶段介入,在检察院阅卷后,我感到这起案件在证据上有一定的瑕疵,首先案件的涉案游戏机的物价鉴定有问题,第二游戏机的型号与被告所讲的不一致。我在做刑警时也遇到过此类案件,由于PSP游戏机国内没有正规进口渠道,大都是走私的,所以没有正规的进货证明,另外无物估价也有严格的要求。长期的刑侦工作经验告诉我这起案件的价格鉴定是有瑕疵的。

我在法庭上对此提出了质疑,并且要求法院依职权查明,对于相关证据提出了质疑。同时我也知道被告有上进心,一直在报考大学,也很想当警察,所以才会冒充警察,在法庭上我强调了这一点。后来我建议被告母亲把儿子一直考大学的事情向法院反映,最终王某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他也有了再次考大学的机会。

这起案件我的成功之处在于我认识到案件证据对定罪量刑的重要,也了解我国刑事诉讼的程序,通过对证据的质疑换来实质上的辩诉交易,也就是被告对于起诉书认定的游戏机的数量型号以及鉴定结论的认可,并作出赔偿,从而被判缓刑,另一方面也深知当前我国对刑事案件宽严相济的政策,以事实为基础,让法官知道在案件材料中没有反应的被告有上进心一直报考大学的事实。通过这两方面的工作使我的当事人获得了较轻的刑罚。我想作为律师首先要讲究实效,不要去咬文嚼字钻牛角尖,我想我如果抓住证据瑕疵不放,一味要求法院更正,换来的结果可能就是当事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或两年,但绝不会有缓刑。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