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A继承父亲1/6的房屋产权份额后,诉其哥哥曹B要求曹B将返还其1/6房屋产权份额,杨律师代理曹B以共有权人均有权管理共有财产、曹B从未恶意占有、1/6共有物坐标不清,实际无法返还等为由进行抗辩,获得了法院的支付,最终法院驳回了曹A的诉讼请求,曹B胜诉。
诉后,杨律师建议双方到建委申请重新翻建、划分各自产权份额,最解决当事人的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