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任焕宇律师
任焕宇律师
辽宁-沈阳
主办律师

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应该赔偿

损害赔偿2012-04-01|人阅读
2012年1月5日,在沈阳市沈河区一洗车店内,洗车场员工在移动车辆时将另一名洗车的车主撞伤,受害人将保险公司等起诉,本律师代理原告诉讼,本律师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强险条例》规定:虽然本案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但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赔偿,比照适用交强险条例,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了本次事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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