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郎海华律师
郎海华律师
江西-南昌
主办律师

婚姻家庭纠纷

其他2013-06-20|人阅读

夫妻双方均为南昌市进贤县的农民,男方朴实憨厚,是个地道的农村小伙,女方个头娇小是个不爱说话的农村姑娘。双方在2007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因为两家离得比较近,在认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在双方家庭的主持下操办了喜酒,领取了结婚证。实际而言小两口婚后在08至10年生活还是比较融洽和睦的,虽说挣得钱不多,并非大富大贵,但小日子也过的顺风顺水。所生大女儿2009年不幸夭折。女方父母经常无故到男方家里吵闹,导致夫妻俩感情日渐破裂,女方打小娇生惯养,缺乏主见和主张。听从父母单方面意见。最终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修复。2012年十月七日女方在父母的怂恿之下将男方起诉到进贤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赔偿女方因生小孩的妇科病就医费及精神损失12000元。法院如期开庭,在律师的耐心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小孩归男方抚养。本案比较具有典型意义,男女双方通过媒人介绍相识,认识时间很短,彼此了解不深。性格差异较大,女方父母完全不考虑女儿终身幸福,无理取闹,只计算小恩小惠,最终断送了女方的婚姻。

律师评析: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能儿戏,男女双方不管自由恋爱还是相亲认识,都要给对方一个充分的了解和认识的时间。匆忙结婚,生下小孩,又因性格不和家庭矛盾导致感情破裂,最终劳燕分飞。误人误己。结果小孩子受到极大的伤害。父母因该不要过多干预子女婚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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