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2015年2月16日,云南某某资本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本公司”)与云南某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某某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约定资本公司委托某某银行向投资公司贷款1.25亿,合同签订后,某某银行向投资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是,由于牵扯各方的约定,造成了该笔款项到期后,投资公司无法偿还,于是,资本公司起诉投资公司,2016年8月16日,经过投资公司的委托,周忠平律师介入处理本案。(6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