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卢卫卫律师
卢卫卫律师
江苏-南通
主办律师

分居两年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案

离婚2015-01-11|人阅读

2009年6月,与配偶分居多年的韩最终决定离婚,但对方执意不肯,对于这已没有感情的婚姻来说,韩对此万般无奈,最终韩某向卢律师求助,并委托卢律师接代理该离婚诉讼。

【案情简介】  原、被告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婚后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双方就为经济开支等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甚至相互扭打,导致夫妻感情产生裂痕。原告遂于2002年末携女回娘家居住,夫妻分居至原告起诉时。在分居期间,双方无任何往来,且经济独立。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但是被告不同意离婚。  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原、被告分居时间二年,且期间不曾往来,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  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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