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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娟律师
张玉娟律师
广东-珠海
主办律师

用人单位单方调岗,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工伤2012-04-26|人阅读

当了14年的保安队长,无故被降职为保安,来自重庆的陈某怎么也想不通。他拒不到新岗位上班,每天到单位打卡,无数次与老东家商量,希望能恢复原来的岗位,无奈东家换主,脸变了。

陈某无奈去仲裁委员会仲裁。让他更为惊异的是,他输了。

坐在律师对面,陈某一脸茫然:我怎么就输了呢?驳回全部仲裁请求?

我看了那份仲裁裁决书,因为在调岗后他没去新岗位上班,仲裁裁决他无故旷工用人单位有权辞退,且无需补偿。

很荒唐。

用人单位无故调岗,把保安队长降职为保安,员工仅仅要求恢复原岗位,就成为无故旷工!

这个官司,我帮你打。打到底。

一纸诉状,陈某把老东家告上了法庭。

我的理由是,用人单位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陈某为保安队长,在用人单位不能提供证据证明陈某不称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调整陈某岗位,且是降职降薪,属于违约。因此逼迫陈某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洋洋洒洒,写下8条答辩意见,我见后一一驳斥,一审判决陈某胜诉,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万余。

东家再次上诉,坚持不支付补偿,一副老赖嘴脸。

毫无悬念,二审维持原判。

打工者终告赢了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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