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志昕律师
王志昕律师
安徽-宣城
主任律师

冲动的代价:赔了15万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调解2017-04-20|人阅读

生活中发生的一点小摩擦、小矛盾,要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理性、依法处理。如果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事情处理不当,发展到后来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可能既要承担高昂的民事赔偿责任又要负刑事责任。

看看下面这起真实案例

2016年2月1日12时许,高某某和其父亲来到安徽省郎溪县十字镇某某路,在焦某某经营的店铺中,因债务纠纷与焦某某发生争执。高父用木制的椅子砸店铺门口的玻璃门时,高某某看到焦某某前去阻止,遂对焦某某进行殴打。焦某某拿出手机准备报警,被高某某抢走摔在地上。后高某某和焦某某发生拉扯,高某某将焦某某推倒在地。造成焦某某身体两根肋骨骨折、手机摔坏等损害结果。

经鉴定,焦某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高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郎溪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

看看律师怎么为焦某某代理

焦某某很是气愤,觉得自己不欠高某某任何债务,被殴打后坚持要求追究高某某的刑事责任,并委托了律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律师和焦某某商量后,提起以下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高某某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2、判令高某某及其父亲连带赔偿焦某某医疗费、误工费、停业损失、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合计人民币230875.9元。

庭审中,高某某和高父指出焦某某只花费了一万多元的医疗费,也没有构成伤残,觉得焦某某诉讼请求金额明显偏高。但考虑到高某某因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如果想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的话,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是需要和焦某某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取得焦某某的谅解,为此,高氏父子只能无奈妥协。

裁判结果

在律师的指导下,高氏父子和焦某某达成民事赔偿和解,支付了额外的“惩罚”:高某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50000元给焦某某,焦某某则向法庭出具谅解书,并撤回对高氏父子的附带民事诉讼。

2016年6月3日,郎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限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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