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程祥律师
程祥律师
山东-济南
主办律师

故意杀人罪

其他2012-07-18|人阅读

案情:

2010年正月某天深夜,王某酒后到其朋友张某处,后两人因锁事发生争执,王某即离开。王某在启动车时,张某强拦王某不准其走,双方又好生了身体上的接触争执。王某多次将张某拖到安全地方,在王某最后一次将张某拖到一空地并放在地上后快速成跑回自己车里,打火启动车并启步。在行驶中感觉左后轮轧过什么东西,同时听到张某的叫声,但是由于害怕张某家人报复他也怕张某纠缠不让其走,所以王某没有停下车查看即开车走了。等王某开车到公路上时打电话给张某的哥哥,说自己可能用车轧到张某了,让他到张某家门口看看情况并让其送张某去医院治疗,所有的费用由王某承担。

后张某的哥哥多次打电话给王某,说张某在山东武警医院抢救,让王某筹钱送到医院。王某一直在外筹钱,因是夜里,其朋友也没有能帮王某筹到钱。王某也没有到医院去送钱。等天亮后,王某哥哥告诉王某,让其到公安机关去自首,因为警察找过已问王某的去向,并告知如联系到王某让其去自首,因为张某已死亡。王某听后即到所在地派出所自首。

公案机关、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立案侦察、公诉。

律师接案后,根据相关规定多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查阅了相关机关制作的材料。认为王某没有杀人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开并多次向检察院提出律师的意见,但检察院认为自己公诉正确,无奈进入庭审。

此案历经一年多,检察院在两次补充侦查后,最后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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