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李洪律师
李洪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成功解决离婚纠纷,使双方当事人都欣然接受。

离婚2013-08-26|人阅读

谢某系苏州本地人,1999年经人介绍与外地来苏工作的陈某认识并结婚。因为双方性格不合,同时地区及生活习惯上的差异,李律师接受谢某委托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陈某性格火爆,在第一次调解的时候,就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恶语威胁和恐吓。李律师不为所动,向法官仔细介绍了当事人认识及结婚以及结婚后所产生的矛盾,并把谢某坚决的态度告诉法官及陈某。第一次因为不具备离婚条件,谢某撤诉。第二次开庭中,对陈某顾虑的情形详细了加以说明和解释,打消了陈某的顾虑,最终使陈某在眼看无法维持与谢某夫妻关系后,同意进行调解,并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最终的调解协议。谢某考虑到陈某在家的一些贡献,给予陈某40000元的补偿,双方婚生子由谢某直接抚养。法院根据该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比较好的解决了该起离婚纠纷。

这样的调解方案的达成,使谢某、陈某双方在没有彻底撕破脸的情况下,最终双方都心平气和的接受。也最大程度上减轻了双方因为离婚纠纷所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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