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香港)某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一高档小区期间,从杭州某防火材料公司购买防火门以及各种消防材料,合同标的5000余万元。(香港)某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000万元后,拖欠货款3000余万元,该工程结束后,(香港)某工程有限公司拒绝支付,撤走设在大陆的办事处,后杭州某防火材料公司委托我代理诉讼。
因该案件属涉外诉讼,我们接受委托后,远赴香港查明该公司注册情况,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该案件仅历时5个月,本律师为原告杭州某防火材料公司追回货款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