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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强律师
李永强律师
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2017年西安某某小区业主诉开发商要求逾期交房违约责任集团诉讼案

其它2017-07-13|人阅读

【逾期交房违约赔偿集团诉讼案】代理西安南郊某小区数十位业主追偿逾期违约金案成功判决

【委托代理人】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李永强

【案情介绍】

2017年3月,西安某某小区数十位业主来到律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买房时间从2014年至2015年,有的已全部现金结清房款,有的办理完按揭贷款已经还贷两年多,开发商承诺的交房时间为2014年底,但时至今日,楼盘未经过综合验收,且承诺的装修标准无法实现,至今没能实现交房,且开发商另外与施工单位有工程款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部分房屋被查封。

【案情分析】

充分了解情况后,李永强律师组织团队与业主代表数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诉讼方向以及具体方案,原则有二:第一、争取最快的速度将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固定下来;第二、采取尽可能地保全措施,以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

数十位业主的诉讼材料,团队成员在一周内加班加点全部备妥,无一差错,立案,申请速裁,在开完庭后,针对每一名业主当事人,有针对性的研究制作书面代理意见以供合议庭做裁判依据。

【判决结果】

最终判决结果显示,案件的解决时间上争取到了两个月之内,实体结果上非常理想,完全达到了业主当事人的预期。举一位业主的判决书内容为例:“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52984元。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已预交 ,被告在履行付款义务时,应连同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有了该集团诉讼案件的胜诉判决结果,该小区其他业主确定起诉,第二件参与人数超过前次案件的集团诉讼此案已进入诉讼材料整理阶段。 

 【关键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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