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富阳XX纸业有限公司
被告:衢州XX印刷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原告方代理人。
诉请:一、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10000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审阶段:
1.原告无法提供书面合同,本律师收集送货单、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交易事实。
2.被告提出原告方提供的纸张存在质量问题向法院申请质量鉴定。
3.质量鉴定结果为“鉴定纸张”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4.本律师通过相关法律条款运用,迫使被告无法证明“鉴定纸张”为原告生产。
5.法院判决原告胜诉
二审阶段:
1.被告不服一审提起上诉。
2.被告要求调解,本律师为维护原告利益拒绝调解。
3.二审法院最终仍旧采纳本律师法律意见,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