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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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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刘某诉朱某孙某陈某和某酒店及平安财险、人保财险财产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2012-10-19|人阅读

2010年8月,刘某在雷锋大道边租赁一铺面开始做汽车配件及轮胎销售生意,但是在2011年11月22日,一辆重型水泥灌货车与一台客车相撞后进入入刘某的铺面,将外墙及铺面内货物损坏。刘某到交警队索赔几个月无果的情况下,委托黄健律师处理索赔事宜。黄健律师接手该案后,发现本案件特点:当事人较多(8个),两台肇事车都是非车主本人驾驶,所投保险公司也不一样;刘某铺面的停业损失,无营业收入证据和营业成本证据,甚至连货物受损的证据也没有。黄律师通过多方取证,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准备,在委托人刘某直接损失(货物损失)仅四万左右的情况下,争取法院判决赔偿委托人刘某八万五千多元。黄律师利用其办案经验和技巧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当事人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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