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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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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政律师:《轮胎爆裂起火,保险公司拒赔一案》之基本事实

合同纠纷2013-06-08|人阅读

云南王汉政律师:《轮胎爆裂起火,保险公司拒赔一案》办案纪实之基本事实

/王汉政

我是在云南执业的外省律师,但在家乡打过多场官司。县、市、省各级法院都跑遍了,在家乡这个熟人的社会里,在湖北这个律师行业并不发达的省份,也算是个有一定名气的律师。但我主要办案地是云南,家乡的案件,路程遥远,办案费用较高,一般性的案件还是帮助当事人推荐当地律师办理了。我现在手中的这个案件,一分钱差旅费都没有收取,我还是必须要亲自办理

本案的基本事实是;我的当事人老龙,2009年国庆节和自己老乡小钟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大货车跑运输。这辆车主要跑武汉到广州,也跑过武汉到昆明。这辆车以小钟的名义登记于湖北武汉**汽车贸易公司名下挂靠经营,**公司成为了登记的车主,但实际车主依然是老龙和小钟。他们购买的这俩大货车,刚还完贷款。在201198日早上7点半从广州返还武汉途中的湖南郴州境内发生了交通事故。最后消防大队认定,轮胎爆裂起火引燃车身,造成车辆全损。老龙和小钟购买的大货车花费40多万,一场交通事故全部报废了。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也拒不出具《拒赔通知书》,理由就是老龙和小钟这辆大货车没有购买自燃险,出险事故不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事情就是这么一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一个情况。老龙和小钟遇到这种情况,也试着找了武汉的多名律师,武汉的律师都说这个官司打不赢。老龙和小钟就没有一点信心了,两年下来都不敢启动法律程序,能做的事就是到处打咨询律师,还打过视台,汽车广播法律咨询栏目,但就是没有一个律师能够说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两年下来,他们对律师也失去了基本的信心,律师都说了打不赢,他们只能彻底死心了。

他们没有车了,只能给别人打工。但他们还是不甘心,开货车的人,一天到晚讨论的就是自家车的事。有天这些开货车的司机在闲聊的过程中,得知自己老家就有一个律师那就是我本人王汉政律师。毕竟地方小,他们跟我取得了联系。得知我在云南,他们还是愿意相信我,因为在他们的思维中,地方上的律师,肯定比其他的律师尽心尽力。本来不想打的官司,他们重新燃起了希望。

他们按照我的要求,准备好了一切他们能够准备的书面材料。通过网络全部发给了我,通过仔细研究材料。我发现了这个官司有重大突破口,胜诉是有把握的,决定受理本案,再次替家乡人打官司。说打不赢这场官司的律师,肯定没有看过诉讼材料。

在我执业经历当中,一直告诫我们的当事人,咨询律师永远不要停留在中,勇敢的走进律师事务所,带上一切自己能够准备好的书面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不要怕律师收费,咨询收费的律师大部分都是负责尽心的律师,因为律师的劳动不是廉价的,更不是无偿的。有价值的咨询,在这个市场经济的今天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一个不收费的法律咨询,有些律师完全可以只花费2分钟来打发你,挂了或者出了律师事务所,你不会相信律师所解答的内容,你还会继续咨询其他律师来验证前面律师的解答,这就是免费法律咨询。咨询费都舍不得出的当事人,也不要指望这样的当事人能够支付多少律师费了。所以,我在有些案件代理过程中,明确要收取300元的咨询费,有些当事人不愿意缴纳,说别的律师都不收取咨询费。这样的当事人我一般都不受理他们的案件,因为律师没有义务免费解答咨询,除非法律援助案件。收取咨询费只是让你获取有价值的法律意见,让你具有可操作性而已,不会让你迷惑。哪怕只收取了象征性的100元,律师都有义务把你的问题解答清楚。

老龙和小钟没有付咨询费,我看完材料就已经决定受理此案了。因为此案有操作性、有价值,有意义,体现律师办案水平的时候到了。能够打赢,绝对是经典案例,会感动自己,这样的案件,我有什么理由去拒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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