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周文新律师
周文新律师
湖南-郴州
主办律师

周文新律师成功代理的部分民商事案例简述2005年至2013年

其他2013-11-19|人阅读

2005年,在农民工唐某诉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某煤矿工伤赔偿纠纷一案中,本律师担任原告代理人,当时被告只愿意承担住院医疗费,经及时调查取证、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提起劳动仲裁,最终原告获赔二十余万元并当场兑现。

2005年,在中央政法委督办的曹某等六人诉田某父子特大火灾损害赔偿一案中,本律师担任两被告代理人,此前因原告不断到省赴京上访,此案被中央政法委纳入督办案件,经省、市两级政法委责成受案法院限期解决,本律师顶住多重压力进行调查取证和法律论证,认为两被告无过错、无责任,同时反复与法院及当事人沟通,建议将此案纳入政府与社会救济渠道,最终被告田某父子得以认定免责、仅给付数千元人道补偿而实现调解结案。

2006年,在郴州某银行诉周某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本律师担任被告周某一、二审代理人,通过及时启动另案诉请解除合同之诉并获得法院支持,从而取得本案被告免责抗辩事由,经二审终审判决免除被告还款责任、驳回原告起诉。

2007年,在曾某诉罗某离婚及提出分割巨额财产诉讼一案中,本律师担任罗某代理人,通过充分调查取证证实原告主张的巨额共同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促使本案双方成功调解结案。

2008年至2009年,在郴州某公司诉长沙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担任原告一、二审代理人,本律师通过申请现场公证、申请司法鉴定等方法及时全面固定证据,同时启动财产保全措施,经历一审、二审,终审判决被告长沙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三十余万元并全部执行到位。

2009年至2010年,在李某诉邝某等两人雇员受害巨额索赔纠纷一案中,担任被告邝某重审一审、二审代理人,经重新调查收集证据和法律论证,推翻了原告的虚假陈述,二审法院采纳了本律师所认为的原被告之间不构成雇佣法律关系、而是承揽法律关系的观点,撤销了一审法院作出的由邝某承担全责的判决,改判邝某仅承担30%的次要责任。

2010年至2011年,在李某、龚某分别诉某公司买卖安装合同纠纷并提出巨额索赔的两案中,本律师担任两案被告的代理人,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取得了反驳并吞并对方诉请的若干关键证据,本律师据此即时代理被告分别向两原告提起反诉。此两案经历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两案原告诉请、基本支持了两案被告的反诉请求。

2011年至2013年,在何某诉谷某、鲍某等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担任上诉人谷某、鲍某二审代理律师,二审法院采纳了本律师提出的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判决错误的上诉理由,判决撤销了一审法院作出的谷某、鲍某等人赔偿50余万元的错误判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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