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判决的郑和王某离婚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以来对于夫妻房产应当如何进行分割的典型案例):郑某婚前借给王某近3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的首付,后双方结婚经过了6年的婚姻生活,在此期男方不断偿还银行贷款,期间也偿还了女方20元的借款。至女方提起离婚诉讼之日起,男方已经清偿完毕全部银行贷款,女方如果同意离婚,男方仅仅同意补偿女方10万元,最后通过律师代理本案女方赢得8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