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某委托本律师代理其儿子郑某(10岁)交通事故纠纷成功案例
郑某(10岁)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住院一个月期间其父亲郑某某请假陪护,
出院后医嘱建议陪护3个月,郑某某工资水平为3000元/月,本律师代理郑某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肇事者(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和保险公司承担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费、交通费以及郑某某看护
期间的误工费合计4万余元。
法庭最终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