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5月临沂市罗庄区王某与其丈夫李某因琐事吵架,后家中失火。王某的婆婆怀疑为王某故意放火,遂向派出所报警。王某于2021年7月被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以放火罪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办理过程
本律师接受被告人的委托后,积极寻找辩护突破点,到检察院阅卷,与办公人员交换意见。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认定杨俊红放火罪的相关证人证言前后矛盾、勘验笔录制作存在瑕疵,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请求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办理结果
检察院认为,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