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张某与王某系同事关系,张某的朋友尹某原系某银行副行长,尹某伙同他人非法集资,找到张某问能否拉倒存款,如能拉倒给千分之三的提成,而且存款利息明显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张某并不知道尹某实施的是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其本人将全部积蓄投了进去,王某听说有高息存款后主动让张某介绍尹某说自己也原存款。就在王某将14万元款项交给尹某的不足一个月内,尹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王某得知张某有提成好处后,便将张某诉至法庭,要求张某偿还款项。
律师分析及代理过程
为张某代理人的本律师认为,该借贷关系的主体是王某与尹某,虽然张某从中有提成,但这改变不了借贷主体的构成。如果王某诉请要求张某返还获利部分,其诉请是应该得到支持的。最终法院驳回了王某对张某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