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军营律师
王军营律师
河北-石家庄
主办律师

张某诉唐山某房地产公司赔偿案

房地产2013-04-11|人阅读

基本案情

唐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北京某房产经纪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将唐山某房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由北京某房产经纪公司代理销售。销售期间,业务员小王在接待客户张某时被询问该房产是否为精装时,小王采取了默认的态度,而交房时,张某发现该房产为毛坯房,于是以存在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唐山某房产开发公司双方返还定金20万元。

律师分析及代理过程

作为唐山某房地产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本律师代理了本案。从证据情况看,张某有较为充足的证据证明业务员小王违反了诚信义务,以默认的态度欺骗了张某,其所在单位应为其过错承担法律责任。鉴于这种情况,本律师在寻找张某证据薄弱环节的同时,多次与主办法官沟通,最终以调解的方式,最大限度了维护了唐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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