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如何退伙?账本很乱如何清算?本律师徐某的委托,成功代理其合伙纠纷案,最后徐某顺利退伙。
附:民事起诉状、审计申请书
民事起诉状
原告:徐××,女,汉族,1987年4月26日生,住址:河南省××××××××××
被告:张××(系××区德福缘饺子馆经营者),女,汉族,1978年1月7日生,住址:广州市萝岗区×××
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合伙关系;
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投资财产10万元及利润5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是××区德福缘饺子馆的合伙人,被告在2010年相邀原告开办饺子馆,口头约定由被告出资20万及提供劳务,占合伙份额75%,由原告出资10万元,占合伙份额25%,原告按该出资比例分配饺子馆利润,并约定原告可以随时退伙。原告按约定出资10万元后,被告在萝岗区骏业路找好场地,饺子馆于2010年9月25日开业。开业后,被告开始减少与原告接触,在原告一再追问下拒绝把饺子馆的经营状况告知原告,并称饺子馆每月都亏损无法分红。
原告不明所以,为查明饺子馆经营情况,遂去工商所查询相关资料,发现饺子馆的资金数额仅为10万元,即全属原告出资。
综上,被告刻意隐瞒饺子馆真实情况,在开业后又拒绝向原告披露经营状况,原告已无法与被告维持合伙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合伙关系,被告向原告返还投资财产10万元及利润5万元。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审计申请书
原告:徐××,女,汉族,1987年4月26日生,住址:河南省××××××××××
被告:张××(系××区德福缘饺子馆经营者),女,汉族,1978年1月7日生,住址:广州市萝岗区×××
申请事项:
对德福缘饺子馆自2010年9月至今经营的财务状况及利润数额进行审计。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德福缘饺子馆的合伙人,但自饺子馆开业以来,被申请人一直拒绝把饺子馆的经营状况告知原告。申请人现在起诉被申请人要求退伙并返还投资财产及利润,须查明饺子馆的财务状况及利润数额,为了查清该事实,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对德福缘饺子馆自2010年9月至今经营的财务状况及利润数额进行审计,望准予。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徐雪玲
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