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自开溶律师
自开溶律师
云南-普洱
主办律师

辩护意见被采纳获轻判

其他2013-05-07|人阅读

案情介绍:

2012年2月,景洪市勐海县的岩某伙同其余二人从勐海县携带冰毒566克欲运输到昆明进行贩卖,在车行至昆磨高速宁洱县境内时被查获,后人民法院对岩某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岩某有期徒刑15年。

案情分析:

岩某能得到从轻判处,是因为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岩某是从犯、且年龄较大,因而对岩某从轻判处,判处最低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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