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于海亮律师
于海亮律师
天津-天津
主办律师

假离婚真手续能反悔吗?

离婚2015-12-02|人阅读
案情:某公司老板于某想与自己的小情人结婚,但多年的结发妻子不同意。于是,于某以逃避他人追债为由,与妻子协商,口头说是假离婚,并把家里所有的财产都给妻子。,于某与妻子去某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手续办完后,于某不再回家,妻子才知道,于某与小情人已经住在了一起并办理了结婚手续。妻子大怒,将于某告上法庭,说于某欺骗了自己,确定离婚无效;同时,于某也要要确认自己与妻子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但双方的诉求都被法庭驳回。律师:虽然办理离婚手续不是妻子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证书却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不容当事人反悔的民事法律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而如此分割财产是于某为骗取妻子上同意离婚的当,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至于于某所说的以离婚手段来逃避债务也是实现不了的,因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是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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