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患儿之母因生产入某医院,入院诊断为:37+4周妊娠,医院于当日为患儿之母行会阴侧切术助娩出一男婴。后患儿出现臂丛神经损伤、左产瘫等损害后果。双方就治疗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患者亲属将医院诉至法院。
二、律师认为:
为减少不必要诉累,诉前律师经仔细查看患者全部病历,律师认为医疗机构是存在过错的:一是选择终止妊娠方式错误。二是未尽告知义务。三是助产时暴力操作。
三、裁判情况
经法院调解医院赔偿患儿39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