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张晗律师
张晗律师
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主张误工费

损害赔偿2014-03-29|人阅读

201112月小孙乘坐西安某公交车出行,途经一下坡路段因司机未采取适当减速措施,致使小孙被颠起重摔至旁边作为,其腰部当即不能移动。随后,其被送至医院进行了内固定手术,一年后再次入院进行内固定取出术。

小孙受伤时系西安某大学大三学生(其学校为专科三年制学校),当时为学校毕业实习期,小孙因受伤不能继续实习工作,其委托我们起诉至法院,要求公交公司及保险公司承担其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

庭审中,双方就小孙的误工费是否应该得到支持展开激烈辩论。我方的代理意见是,目前我国法律虽然对在校学生是否可以主张误工费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法理上分析,“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而不能继续工作,持续误工而使收入实际减少。而小孙虽为在校学生,但其受伤前已经参加实习工作,每月有固定收入,因为受伤,中断了其工作,从而使收入减少。公交公司应对小孙的误工费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支持了小孙关于误工费的诉讼请求。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