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邹连香律师
邹连香律师
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岗需遵循合理合法原则

劳动争议2024-04-10|人阅读

案情简介

H某原系W公司的在职员工,双方在2021年签署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有约定关于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调岗安排,如劳动者逾期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用人单位有权以旷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条款内容。2022年初,因H某在出现多次岗位考核不合格情形下,W公司将其调岗至其他部门工作且没有新岗位的工资待遇。H某在接到公司的调岗通知书后未及时到新岗位履职,后H公司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条款,单方开除了与H某劳动关系。之后,H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主张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等诉求。本案纠纷历经仲裁、一审诉讼等程序,最终H某诉求获得了法律支持。

【法院裁判观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因生产结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或外部市场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行使经营管理自主权,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对劳动者岗位进行适当调整,对此劳动者应当予以配合,这属于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的具体体现。如劳动者对调整工作岗位有异议,应当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而不应当以消极怠工的方式进行抵制或对抗。故如劳动者既未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也未到原岗位出勤的,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确属严重违纪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本案中,H某接到公司的调岗通知后,因调岗通知书未能明确新岗位的薪资待遇,且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后亦未能获得明确答复后,其仍在原岗位考勤打卡,正常出勤履行工作职责,H某并无过错。故W公司以H某逾期到岗认定为旷工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向H某支付赔偿金人民币**万元。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用人单位调整月发奖金数额,劳动者能否提出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案情简介】A员工于2009年入职B公司,后双方于2012年1月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A员工在综合管理部门担任一级工资师,负责公司行政兼行政工作事务
#劳动争议
人看过
用人单位调整月发奖金数额,劳动者能否提出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
A某于2009年上半年在原告B公司处工作,双方自2016年开始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2018年初,B公司因业务机构调整,撤销了A某作为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职
#劳动争议
人看过
用人单位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则其单方解除合同违法。
【案情简介】2019年*月,原告A与被告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原告担任**岗位,每月工资为税前***元,原告另外还享有年终奖金。在职期间,
#劳动争议
人看过
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则其单方解除合同违法。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年终绩效奖吗?
【案情简介】原告杨某与被告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1、恢复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关系;2、按照每月人民币xxx元工资标准支
#劳动争议
人看过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年终绩效奖吗?
2个月时间,律师帮客户要回了工伤赔偿款。
Z先生五十来岁,2023年3月底,他在上海某个建筑工地干活时,发生了工伤事故,造成胸部右侧肋骨骨折,休养了3个月左右。在此期间,其所在的人力资源公司为其办理了工
#劳动争议
人看过
2个月时间,律师帮客户要回了工伤赔偿款。
邹连香律师
您可以咨询邹连香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