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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亚南律师
魏亚南律师
河南-郑州
主办律师

一份律师函轻松化解劳资纠纷

劳动争议2013-12-01|人阅读

案情介绍:

2012年11月24日张某通过应聘,到**公司售后服务部工作,双方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800元。2013年4月1日起,张某基本工资涨至2500元(不含奖金和提成)。同年10月底,因为张某未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对张某进行罚款共计2080元,从张某9月份工资中直接扣除,张楠不服,遂产生纠纷

处理方案及结果:

接到张某的求助后,结合张某的陈述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律师首先征求了张某的意见,是否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张某表示,如果该公司全额支付其工资,愿和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由于本案涉诉金额比较小,案情并不复杂,本律师认为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省时、节约、高效的原则,从有利于企业和职工双方考虑,向**公司发了一份律师函,从法律的角度晓以利害。**公司收到律师函后,积极地和本律师取得了联系,最终全额支付了张某的工资,并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至此,本案最终得到了圆满地解决,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节约了时间、精力,使损失降到了最小,很好地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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