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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世旺律师
蒋世旺律师
重庆-重庆
主办律师

陌生法院,律师巧凭证据链成功改判刑事案

刑事辩护2013-09-12|人阅读

一、案件简述:2011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女,当时怀疑身孕)三次介绍他人卖淫,要求以介绍他人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鼓楼区人民法院院判决其构成介绍他人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4.5年,一审时王某某委托了南京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为其辩护。

二、上诉背景和曲折的过程:王某某先前觉得案件轻,应该可以判得很轻,没有在意法院的审理,当其得知判决了4.5年时,心里非常着急,火速从南京赶到重庆,要求本律师为其上诉。本律师详细询问了王某某的陈述,觉得有一丝该判的希望,并告知了你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极大。王某某毅然决定要坚决委托本律师前往南京为其辩护。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连夜赶到南京,找到了一审辩护人复印了所有案卷材料。原一审辩护律师认为他最熟悉南京本地法官的司法实践,也劝王某某放弃上诉,劝本辩护人称,此案改判的可能性为零。在此,王某某决定死马当活马医,要求本律师为其辩护。作为一个外地律师,要能改判一审判决,绝对不能靠关系,只能靠自己的真才实学,拿出硬功夫,通宵没有休息看卷,后终结,终于写出来一份上诉状。第二日,委托人王某某自己将上诉状交到一审法院,被一审法官看了当场训斥了一顿,问是谁写的上诉状,称上诉也没有机会,叫其拿回去。胆小的王某某就把上诉状拿了回来,心里不是滋味。我就建议她邮寄到一审法院,就这样上诉了。上诉中,一审法院法官多次给王某某施压,王某某撤诉,王某某多次想退缩。

三、靠证据剔除两笔指控事实,是本律师成功将4.5年改判为2年的辩护核心。一个辩护律师,面对一个外地法院的判决,要想能改判,必须立足于案件事实本身和案件证据作文章才能取胜。因此本律师仔细梳理被指控的案件事实的来龙去脉,注意每个案件的细节,并对每笔指控事实所依据的证据一一论证,决定指控三笔事实,有两笔事实证据严重不足,并且证据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对此,本律师提出了上诉观点。后二审法院没有开庭,要求本辩护人提供书面辩护词,进行书面审查。本辩护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推理、论证,提出有力的辩护观点,充分论证了三笔指控事实中有两笔事实不成立的理由,书写了辩护词,邮寄给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月后,得到的判决书,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本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三笔指控事实中,只认定了一笔犯罪事实,最终判决为撤销原判,改判为2年。

四、律师的体会通过这件案子的成功办理,本律师非常欣慰,颇有感触,认为我国法制进步了,大部分靠关系办案的时代过去了,律师回归本位了,律师的价值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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