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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xx 离婚案例

离婚2024-03-11|人阅读

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诉讼离婚作为离婚的基本方式,在常见的离婚案件中,其关键在于判断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许多诉讼离婚案件离婚难判、耗时间长,就是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这一事实难以认定。

本文将结合案例,分析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认定情形。

案情简介

A被告B20119月经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2012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201712月,被告因盗窃被抓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201911月,法院判决被告犯盗窃罪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原、被告因经济问题产生纠纷,加之原告认为被告对其不信任,引发争吵,影响了夫妻感情。

原告主张双方自20216月分居,被告则否认分居辩称原告离开后又于20218月回来与被告以及孩子共同生活至同年10月,此后双方亦有见面沟通。在被告羁押服刑期间,原告持被告的银行卡花费数十万元。

原被告共同按揭房产一套,被告认为双方有共同债务,

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原、被告经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积累财产,养育子女,可见双方具有良好的感情基础。被告因刑事犯罪入狱服刑,行为上对夫妻感情造成一定伤害,客观上导致夫妻双方沟通减少,使得夫妻交流出现较大障碍,但原告并未在被告服刑期间提出离婚诉讼,且在被告出狱之初双方感情尚可。被告回归家庭后,积极偿还债务,承担家庭开支,陪伴教育子女。由于被告服刑期间沟通交流减少,以致被告出独后双方在生活琐事上起争执,影响了夫妻感情。但综合全案看,一方面双方并无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则性矛盾,另一方面被告出狱后改过自新、重启生活,应给予多些宽容,双方不应轻言离婚。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律师评价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在实际司法实践中,要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因素,在具体的情形上,可以参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在实际离婚诉讼案件中,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考虑到社会效益与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法院不会轻易判定一对夫妻的感情确已破裂。甚至在司法实践中,即便双方达成离婚合意,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破裂要从双方离婚合意、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双方感情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多个角度综合考虑。那么实际生活中,如果认为夫妻的感情确已破裂,该如何举证呢?

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有多种,常见的有:

1.证人证言:邻里之间或者亲戚朋友可以证明夫妻之间确实存在多次纠纷、肢体冲突,等;

2.视听资料:夫妻发生纠纷时的录影录像,如家暴视频、出轨录音录像;

3.勘验笔录:有关机关的勘验笔录,如遭受家暴后,被家暴一方去做的伤情鉴定、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等;

4.电子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

但应注意,取证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可以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否则取得的证据将不被法庭采纳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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