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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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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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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某等13人诉广州某韩资服饰公司未缴纳社保劳动纠纷一案

劳动争议2017-07-26|人阅读

案情介绍:

2013年,某韩资服饰公司在广州成立,成立后,陆续招聘了唐某某等13名员工,入职后,13名员工陆续与公司签订了不购买社保的承诺书,2014年,几名员工与公司要求升工资引发矛盾,唐某某等13人以未购买社保为由提起劳动仲裁,索要经济补偿金、年薪假工资15万元

案情分析:

韩资公司找到陈嘉律师团队,委托我方为代理人。陈嘉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了案情,认为在入职期间,公司已经主动通知员工购买社保,而员工申请不购买社保,也已经签订了承诺书,员工现在出尔反尔,实际已经违背了承诺书的要求。不过在本案中,缴交社保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份承诺书的效力可能存在风险,但韩资公司不肯调解,坚持要应诉,随后本律师团队做了细致的准备,在庭审中通过自己的证据与辩论,说服了仲裁员,采纳了承诺书作为关键证据。

审判结果: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仲裁委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唐某某等13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后又以此为由要求缴纳社保,实际有违诚信,不应基于此而获得经济补偿金。驳回了全部15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唐某某等13人不服仲裁,后又去法院起诉,但经过本律师团队的努力,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观点,维持仲裁的结果。韩资公司非常满意本案结果,并聘请本律师团队为其企业的长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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