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林某苏与林某(已去世)系堂叔侄关系。林某父母已故,未婚未育,因其年迈无人照顾,所以林某苏一直在经济与生活进行抚养。2013年,林某感激林某苏多年的照顾,与林某苏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约定林某百年之后,则其名下的房屋与存款归于林某苏。
2015年林某不幸因病去世,林某苏办理房屋过户与存款时碰到很大困难,相关部门均不予配合,林某苏不得已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审判结果:
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遗赠抚养协议有效,林某的财产应当由林某苏取得,林某银应当配合,最终本案双方达成调解,林某苏顺利取得财产。
办案体会:
本案有其特殊性,因为林某并无直系亲属在世,因此要寻求其他亲属作为被告配合困难重重,因此在多番努力下寻找到胞妹,最终成功立案并取得财产。因此一般情况下,在生前老人应当处理好财产,尤其是存款的密码应当及时地告知亲属,避免账户被冻结,最终要通过打官司方式取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