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黄茂吉律师
黄茂吉律师
广西-来宾
主办律师

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赔偿10多万

劳动工伤2014-10-18|人阅读

案件回放

申请人廖某于2012517日与被申请人某市铝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12517日起至2015516日止。此后申请人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上班。2012121日,申请人在工作中受伤,左手手指被压断。经柳州市工人医院诊断结论为:1、左手第二指远节指骨骨折;2、左手第四指中节指骨骨折;3、左小指关节缺损。20121227日,经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来人社工伤决字【20120205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2014527日,经来宾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八级伤残(来劳鉴伤字【201414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2014年6月, 申请人委托广西超仁律师事务所黄茂吉律师代理申请提起劳动仲裁。

经黄茂吉律师调查,用人单位未按职工廖某每月的工资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这样职工发生工伤时足足少了十多万元。黄律师立即提出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十多万元的仲裁申请。

仲裁结果

某市某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经黄律师和用人单位多次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劳动争议。

律师心得

律师要细心,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善于从对方漏洞中找出其违法之处,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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