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殷新财律师
殷新财律师
江苏-南京
合伙人律师

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

公司法2014-03-07|人阅读
原告在申请解散公司之诉时,被告突然拿出一份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为,因原告虚假出资,已被股东会多数票决定解除股东资格。于时公司解散之诉中止,原告起诉股东会决议无效,经法院审理,原告无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行为,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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