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余理亚律师
贵州-黔西南州
主办律师
(2013)黔义民初字第1409号民事判决
合同纠纷
2014-01-16
|
人阅读
基本案情:
原告诉曾某、杨某、汤某合同纠纷一案,本人代理原告,诉请判决合同无效,经(2013)黔义民初字第14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了涉案的《转让合同》无效,避免原告承担了30余万元的违约损失。
点赞
分享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
法律快车
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