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咸安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湖北英创律师事务所李国英律师
【案情简介】郭甲持C证驾驶大货车与前车在高速段发生追尾事故,事故导致乘车人郭乙受到重伤,郭甲当场弃车离开,跑到GZ后,由其大哥郭丙自驾车,随行弟弟郭丁三人一起到达某高速大队,由郭丁(执有A照)代郭甲向警方自首,警方随后放车,郭甲随后将车变卖,同时将其在省城房屋也进行了变卖。郭乙伤势严重,后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终身护理,郭乙受伤后郭甲及家人拒绝其救治费用。
【承办过程】律师代理案件后了解到郭甲已转移财产的事实,找到郭丁顶包的证据,警方重新制作事故认定书,由郭甲承担事故的全责,对郭甲以交通肇事罪追究了其刑事责任,对参与作假、顶包的郭丙、郭丁也追究了其刑事责任。郭甲家人为了达到轻判,遂和郭乙家人协商民事赔偿,达成和解。
【审判结果】 转移财产逃避赔偿、归避肇事法律责任的郭甲终于承担了其法律责任,郭乙家人拿到了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