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曾翼律师
曾翼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主办律师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范本)

劳动工伤2014-06-27|人阅读

申请人:马**,男,汉,1965422日出生,身份证号:51080219650422****,家庭住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红岩村七组44号,联系电话:1357989****

被申请人:**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乌市雅山新天地CA1*层商铺*号,联系电话:0991-8759*** 13705713***

负责人:厉**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仲裁委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

2014年428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山西街四巷中豪润园项目部,从事木工的工作,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2014**日上午10:00左右,刮起了大风,申请人被大风刮起的一块木板砸到右腿上,工友崔**及其他工友将申请人送至解放军第四七四医院就诊,经该医院诊断为右侧胫骨中下段骨折;右侧小腿皮肤软组织挫伤。

出院后,申请人多次与被申请人协商做伤残等级鉴定,被申请人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表盖章,申请人无奈特向贵委申请仲裁,确认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此致

乌鲁木齐市****区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

2014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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