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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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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集体起诉某出租小汽车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

债权债务2014-04-03|人阅读
的士司机集体起诉某出租小汽车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龙岗律师事务所 陈浩浩律师案情简介:有段时间,报纸电视台连续多天报导“的士”司机的困境,他们起早贪黑,没有周末节假日,每天醒来就欠出租小汽车公司(以下称公司)的份子钱,收入下降,压力山大。本律师到出租车公司了解情况,与湖南籍二十多个司机座谈,接受他们的委托,给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公司削减每月“管理费”,调解未果,诉诸法院,一审开庭后,被告公司表示愿意调解,最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成功,维护了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承办过程:经了解,**司机与公司签订了《出租汽车承包合同》、《出租汽车管理合同》、《补充协议》。《承包合同》约定,司机承包公司出租车,为期五年,司机向公司缴交人民币60000元,每月交10800元,修理费400元。又签定了《管理合同》,约定司机向公司交纳首期租金120000元,首期租金按五年逐月分摊至合同期满。后来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公司停收每月320元的营业税。实际履行中,公司却每月收取司机12949元,比合同约定的10800元超收了2149元,而且没有将《管理合同》中收取的120000元分摊抵扣(每月应分摊抵扣2000元)。本律师作为二十多位司机的代理人,迅速与公司交涉,展示了司机给公司交款的凭据,要求公司退还多收取的租金,并且以后按8800元收取租金。公司说数额太大,公司运营成本很高,无法接受。本律师准备材料,向法院起诉。开庭时,本律师准备充分,证据材料井井有条,在铁的证据面前,被告公司语无伦次,狡辩抵赖,法官看在眼里,休庭调解。在法官主持下,被告与司机达成调解协议,租金仍按每月12949元收取,将120000元的首期租金作每月抵扣(每月减去2000元,实收10949元),公司退还前期没有抵扣的那部分金额。法庭审理结果:法庭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调解书得到顺利执行。办案总结:社会上出现矛盾热点,律师就应该介入调查,与矛盾一方交朋友,得到信任,担任代理人,为他们代言。在代理过程中,注重证据的收集,把复杂的单据理顺,让证据说话,胜诉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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