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武侯民初字第(4512)号 周某某诉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合同纠纷一案
2013年8月6日,周某某的一张农行储蓄卡被盗刷了49549元,将近5万元不翼而飞,对于进城做小生意的小两口来说是一笔巨大资产,这笔钱不翼而飞闹得这家人是鸡飞狗跳,争吵不断。由于朋友关系,周某某委托我做他的代理律师。由于当时两人就报了警,我去了警局了解了情况,这是一犯罪团伙,利用手机挂失等手段,在杭州某商场分5次盗刷掉的,警察劝他不必抱太大希望。经过我分析,银行具有很大的管理漏洞,发卡行管理不善以及刷卡没有履行签名印证等手续由直接关系。银行未对银行卡交易安全履行注意义务,将银行告上了法庭。银行这才多方查询,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影响银行声誉,找到我当事人进行了协商,最终追回了所有款项。
许多当事人在自己利益受到侵害时,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觉得银行是强势机构,自己以卵击石,并无作用。相反,这样,纵容了犯罪分子,也纵容了银行的失职行为。这则真实案例虽然标的不是很大,但却是当今社会很普遍的案子。建议大家遇到这类问题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争取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