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张振华律师
张振华律师
山东-济南
主办律师

济南市极大影响的胡某某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刑事辩护2014-07-11|人阅读
胡某集资诈骗案,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已经审理查明,胡某某集资诈骗一亿两千多万,造成受害人蒙受巨大损失。辩护律师张振华在辩护过程中,发现公诉机关对于胡某诈骗数额的认定有重复计算的行为,在第一次开庭过程中,辩护人提出,无奈之下,公诉人申请休庭,重新补充证据,在补充证据过程中,经过侦查机关、公诉机关、辩护律师、主审法官的多次核对,最终认定确实有部分属于重复计算,一审把重复计算部分予以扣除。且胡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一审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胡某十年有期徒刑。因胡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受害人造成巨大损失,无法追回,一审法院本打算判处胡某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辩护律师成功辩护,最终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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