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广东熊何律师
广东熊何律师
广东-佛山
主办律师

【离婚纠纷】夫妻长期分居诉请离婚,律师介入争取补偿

离婚2018-10-15|人阅读

【案 号】(2018)粤0604民初19926号

【委 人】李*(原告)

【代理结果】调解离婚,争取补偿18000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朱丽珍 律师,刘柳 律师助理

一、案情简介

原告李*、被告梁*2014年9月9日登记结婚,2015年5月25日生育婚生儿子梁*杰。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合,自2017年大年初八开始分居生活至今。双方在生活上、经济上均各在独立,夫妻长期分居,现已感情破裂。遂委托我所代理起诉离婚。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在没有法定离婚情节的情况下,委托人想要争取离婚,并且不支付抚养费的效果。在此种情况下,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办案律师认为可以通过争取孩子抚养权为筹码,与对方谈判。随即运用谈判技巧,让对方让步,以期达到不用支付抚养费的调解结果。在多次沟通调解后,最终在被告梁*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18000元的补偿,并且婚生儿子抚养费从2021年10月1日才开始支付,每月500元。达到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如下:

一、原告李*与被告梁*自愿离婚;

二、原告李*与被告梁*的婚生儿子梁*杰由被告梁*携带抚养,原告李*从2021年10月1日起每月15日前支付儿子梁*杰抚养费500元至儿子梁*杰年满十八周岁;

三、原告李*与被告梁*一致确认原告李*每月探视儿子梁*杰两次,每次为两天一夜,探视方式双方自行协商。

三、争议焦点

1.婚生儿子抚养权归属

2.婚生儿子抚养费

四、律师点评

法院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在委托人希望达成离婚的效果,而对方不同意时,律师可以庭前介入,通过沟通和调解,在缓和双方关系的情况下,利用谈判调解技巧,最大限度地保障委托人的利益和达成委托人想要的办案效果。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离婚纠纷】无法定离婚事由,律师介入促成调解离婚
【案号】(2010)湘1322民初1105号【委托人】崔*(女方)【审理程序】一审【代理结果】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离婚【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谢
#离婚
人看过
【离婚纠纷】无法定离婚事由,律师介入促成调解离婚
【离婚纠纷】女方婚后对家庭不负责,男方起诉离婚并获得抚养权
【案号】(2017)粤0605民初18864号【委托人】孙*【审理程序】法院一审【代理结果】调解离婚,获得女儿抚养权【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汤
#离婚
人看过
【离婚纠纷】女方婚后对家庭不负责,男方起诉离婚并获得抚养权
【离婚纠纷】夫妻感情恶劣,律师介入成功争取男方50%婚前财产
【案号】(2017)粤0606民初17306号【委托人】叶*【代理结果】撤回起诉,丈夫同意过户一半婚前财产给妻子【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何瑞华
#离婚
人看过
【离婚纠纷】夫妻感情恶劣,律师介入成功争取男方50%婚前财产
【离婚纠纷】丈夫酗酒且家暴,律师成功争取离婚及孩子抚养权
【案号】(2017)粤0605民初13498号【委托人】霍*【审理程序】一审【代理结果】准予离婚,并获得婚生女儿抚养权【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离婚
人看过
【离婚纠纷】丈夫酗酒且家暴,律师成功争取离婚及孩子抚养权
【离婚纠纷】婆媳关系恶劣,男方迫不得已起诉离婚并获得抚养权
【委托人】伍*【审理程序】法院一审【代理结果】调解离婚,获得儿子抚养权【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汤卓岚律师陈欣实习律师一、基本案情伍*与汪*娥于
#离婚
人看过
【离婚纠纷】婆媳关系恶劣,男方迫不得已起诉离婚并获得抚养权
【离婚纠纷】妻子起诉离婚,律师介入成功取得2岁孩子抚养权
【案号】(2017)粤0604民初6514号【委托人】章*钰【审理程序】一审【代理结果】成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何瑞华律
#离婚
人看过
【离婚纠纷】妻子起诉离婚,律师介入成功取得2岁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