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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熊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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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
主办律师

【非法采矿罪】成功争取不起诉

刑事辩护2018-02-26|人阅读

【委 人】*、楚*,*、*

【代理结果】成功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袁雄飞 律师、苏雅妍 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 *,*、*共4人驾驶一艘无任何证照的采砂船,长期于夜间在佛山和肇庆交接的水道上进行非法盗窃河沙的活动。其中*负责管理船只和驾驶船只,*、莫*、李*负责协助采砂、运砂及卸沙工作。四人共盗窃河沙约三十船次,每船约400立方米,合共获利约96000元。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法定量刑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监察院作出如下决定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认为本案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该4个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二、代理过程

我所在接受*、方*、李*、莫*4个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后,立即会见当事人,经过详细的罪名研究,并及时做出取保候审申请提交给公安机关,在检察院侦查阶段,及时与办案人员沟通,并提交相关法律意见书,检察院在收到法律意见书后,认为该案证据不充分,发回了公安机关重新侦查,重新侦查期间,律师也迅速收集相关案例和分析阅卷材料,提交法律意见书,检察院最终做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决定。

三、争议焦点

*、楚*、方*、李*是否构成非法采矿?

四、律师点评 刑事案件中,及时会见和提交相关法律意见书起到关键性作用。因此,律师建议,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便专业律师能尽早找到案情的关键点,进而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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