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姚荣宝律师
姚荣宝律师
天津-天津
高级合伙人律师

交通事故导致膝关节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可以评残吗?

争议解决2021-03-03|人阅读

案由: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机动车方全责,伤者无责

争议焦点:左膝关节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等伤情能否评上伤残等级,将直接影响该案件最终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额。

鉴定结果:十级伤残

办案结果:姚律师帮助伤者老王获得了21万余元赔偿款。

一、案情简介:

2017年9月28日老王骑电动自行车在武清区清源路附近被杨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倒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老王被送往天津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其主要伤情为左膝开放性损伤、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Ⅱ度、左膝关节后交叉韧带Ⅲ度、左膝关半月板损伤、滑膜炎。老王住院期间多次要求肇事司机杨某垫付医疗费,但是杨某认为其车已经在大地保险公司投保了全险,所有医疗费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不同意垫付。老王无奈自行垫付医疗费住院治疗。

二、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

老王出院后待伤情稳定欲找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审核老王住院病历材料后,认为老王伤情无法达到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只同意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9万余元。老王并未放弃,其通过网络查询和相关咨询得知其自身伤情能否评上伤残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若后期恢复影响功能则可评残,便可额外获得伤残赔偿金等赔偿款10万余元。后老王就近寻找一家鉴定机构进行咨询,该鉴定机构审查其诊断证明材料后告诉老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伤残鉴定标准相关规定:“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半月板伴副韧带撕裂伤经受伤治疗后,影响功能”,才能评十级伤残。老王的伤情只有“左膝关节交叉韧带、半月板损伤”,而没有“副韧带撕裂伤”不符合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建议老王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三、办案经过:

正常理赔既已无法实现,老王最后决定委托律师诉讼索赔。后其朋友向老王推荐姚律师,老王又上网查询了解到姚律师有10年律师工作经验,特别擅长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办案能力和口碑都不错,于是决定向姚律师寻求帮助。姚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成立了三人律师小组,分工合作团队办案。指导老王积极准备各项诉讼材料,召开律师会议,研判案情制定了应诉方案。姚律师从指导老王复查、帮助准备各项诉讼材料开始,很快代理老王起诉到法院并申请鉴定,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过程中姚律师团队做了大量工作积极与法院及鉴定机构沟通,最后鉴定机构给法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老王的伤情致残存在比照最相似鉴定标准的条款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四、办案结果:

经过姚律师团队的努力,保险公司在法院调解下同意按照十级伤残的鉴定结果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1万余元。老王及其家属对姚律师团队办案能力和专业细致的执业态度予以高度评价,给姚律师赠送了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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