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贩卖毒品案
案情介绍:
本律师接受被告人田某及其亲属的委托,介入此案。该案中,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田某为张某贩卖毒品而居间介绍,与张某共同构成贩卖毒品罪。
承办过程: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多次去看守所会见被告田某,并及时阅卷,审查相关证据,本案开庭时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因为田某本身吸毒,其联系张某并伙同他人去外地找张某购买毒品,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对张某的贩毒活动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但从主观上看,田某并没有帮助张某进行贩毒的故意,而仅是为了帮助吸毒者能够买到毒品,并没有从中加价牟利,故其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田某虽然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由于其购买毒品数量较大,其行为应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审判结果:
法院最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田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办案小结:
当事人及其亲属知道这个判决结果后,非常满意。本律师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赢得了法官和当事人的认可。
田某被判缓刑,让其早日回归社会,从中吸取教训,接受社会监督,好好改造自己,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从本案中,本律师也深深感到了作为一名律师,身肩重担,应当具有社会责任感,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承办律师:周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