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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蒙律师
张蒙律师
江苏-徐州
主办律师

肚中胎儿被小孩砸死该如何要求赔偿?

损害赔偿2014-10-10|人阅读
案例:2014年4月15日,刘女士同爱人去超市购物,走到超市门口时,4岁半的小张拿着两个拳头大的石头砸中刘女士的腹部。刘女士当时感到肚子刺痛,事后,小张的母亲郭女士带着刘女士及其爱人去A医院做B超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胎儿胎心不明显,医生建议去市里医院检查,之后小张的父亲带着刘女士及其家人到B医院挂了急诊复查B超。检查结果显示胎儿已无胎心,医生判定胎儿死亡,建议住院引产,需要交纳住院押金。小张的父亲说没钱,只交了部分钱,并承诺剩余的钱会在明天交齐。但第二天小张的父亲不接刘女士亲属电话,也不愿意交齐剩余押金,甚至推卸责任。所以,刘女士于2014年6月1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张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分析: 律师认为,4岁半的小张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小张对于刘女士的侵权行为,其监护人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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